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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梅林镇:深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2022-03-28 10:38:38    来源:大江网
编辑:王盛泉    作者:刘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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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刘福斐报道:赣县区梅林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长制”工作部署,紧抓“四个关键”高位推动,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贡江河-梅林段流域景观

  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牵引力”。由乡级河长担任“河长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河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日程亲自抓、重点抓。定期开展村级河长业务培训,提升村级河长履职实效。同时建立“三对一”管护机制,即每条河段各配备一名村级河长、民间河长、河道保洁员,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凝聚社会合力,强化“助推力”。全镇组建了5支护河志愿队伍,常态化开展护河巡河行动,对破坏河湖环境现象“随手拍、随手报、随手处理”,实现群众巡查与政府监管的无缝衔接。选聘了3名责任心强、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环保意识的群众,分别担任民间河长和企业河长,牵头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形成“政府推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行力”。严格落实村级河长每周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巡河制度,对照水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及时汇总巡查发现问题,村级巡河发现问题可以及时销号的第一时间整改,每月对照巡河发现问题实行销号处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整改,确保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浓厚宣传氛围,强化“影响力”。充分利用户主会、上户走访、微信宣传等方式,强化河长制政策宣传,从而调动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水源、保护生态的意识,努力营造爱河,护河、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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