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赣州市聘请招商顾问暂行办法》,拟聘请招商顾问开展中介招商,大力宣传推介我市营商环境,精准发掘潜在投资客商,提升我市招商引资成效。招商顾问聘期为两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暂行办法》明确,聘请招商顾问对象包括国内外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等知名企业高管,产业协会、投资咨询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商(协)会等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杰出乡贤。
《暂行办法》明确,招商顾问要协助引进项目,围绕我市“1+5+N”主导产业开展补链、强链、延链项目招商,入驻项目要求符合环保准入、投资强度、产业结构、资源能耗等指标。要搭建招商平台,每月至少提供1条有价值的境内外投资信息。要协办招商活动,每年邀请5人(次)以上境内外客商来赣州考察洽谈,协助举办赣州市招商引资活动,邀请知名企业家参加我市招商推介活动。要提供决策参考,每年向市政府提交1份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建议。招商顾问招引项目后,可按市、县出台的相关奖励政策申报奖励。(见习记者钟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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