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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首例!向近900人次非法出售自学考试试题答案 2人获刑
2022-06-14 15:18:08    来源:兴国检察
编辑:王盛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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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经赣州市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了该县首例非法出售答案案件。

  案情简介

  被告人肖某某、廖某某通过互联网购买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题答案后,通过建立QQ群进行出售。肖某某共向580余人次出售并非法获利人民币53312.01元,廖某某共向300余人次出售并非法获利人民币30981.5元。二人被抓获归案后均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

  一、被告人肖某某犯非法出售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廖某某犯非法出售答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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