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龚燕英报道:近日,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涵盖守信激励、分类监管、信用修复等方面16条“硬举措”,旨在从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发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突出守信正面激励,支持信用良好的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和申报,将“信用良好”作为申报赣州市政府质量奖的重要考量因素;
推行便企信用承诺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有关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申办过程中,对守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化服务;
支持企业修复信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移出严重违法,解除信用约束措施;
优化公示系统,提升年报公示的便捷度;推行“多报合一”,避免企业多头年报,实现企业一次申报、部门数据共享;
缩短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对仅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公示;对受到通报批评或者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满3个月即不再公示;对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6个月,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允许企业自行公示确认联系方式,对在年度报告中公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或者经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只要能与企业取得联系的,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实施包容免罚,完善企业公示信息自主纠错机制,对公示信息存在轻微差异、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允许企业申请修改,而不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企业,根据举报投诉、转办交办等线索实施“触发式”检查,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严格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抽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尽可能合并开展,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准确界定信用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范围,确定联合惩戒事项,规范对失信行为的约束惩戒,对符合规定情形的轻微失信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做到“应免尽免”“应减尽减”。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