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王海平、曾玲报道:近年来,赣州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大力实施美丽赣州建设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随着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赣州市正在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努力打造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
政治站位有高度。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成立以市长任组长、28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赣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水利、发改、工信、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创建责任,凝聚各方合力,统筹协调推进,促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发展定位有准度。立足将赣州打造成“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的功能和发展需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深化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把赣州市建设成为革命老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赣州样板”、生态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典范,不断提升赣州市在我国中部地区、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和影响力。
工作推进有力度。高位推动。成立党政主要领导任“双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重大事项,形成了党委和政府推动、各地各部门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监督的齐抓共管大格局。善用法治。先后出台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管理等条例法规,推动赣州生态文明建设步入法治轨道。率先在全省建立环资审判、“检察蓝”护卫“生态绿”、生态综合执法等绿色制度,严格实施市县乡村组五级“林长制”和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制度,全市“生态云+双碳”大数据平台高标准建成并运行,全过程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强化责任。深入实施生态环保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和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全省率先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市直部门绩效和县(市、区)综合考评“双重考核”,构建导向鲜明的绿色政绩考评体系,形成环境损害约谈问责、一票否决、终身追究“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责任。
资金投入有强度。坚持“项目为王”理念,以项目建设支撑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美丽赣州建设行动。2022年共实施163个重点项目,总投资超200亿元,上半年开工151个、完成年度投资53.67亿元。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累计投入165亿元建设40个环保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投入130.9亿元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52个,治理废弃稀土矿山92.78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81.51平方公里,水土保持“赣南模式”在全国推广。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2016年起全面实施10年100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累计完成改造任务530余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6.23%,居全省第一。实施东江流域生态保护工程。顺利完成两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累计获得中央和赣粤两省补偿资金26亿元,有序实施了一大批生态工程,东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生态保护监管有力度。高度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深入开展“绿盾”强化监督、矿山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快“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监管,有效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科学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等“1+N”政策体系,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国家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无废城市”等生态创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群众获得感有刻度。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狠抓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利用约谈、通报、挂牌、问责等手段,推动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完成率、销号率和交办信访件整改解决率、销号率均位居全省前列。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建立动态化管理实事清单141条,工业废气污染、噪声扰民等一大批困扰群众的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绿色幸福感”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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