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赣州频道
集团报刊江西日报 信息日报 江南都市报 新法制报 大江网 新参考文摘 赣商杂志 都市家教 报刊精萃 地市频道南昌 九江 景德镇 萍乡 新余 鹰潭 赣州 宜春 上饶 吉安 抚州
   县市区共青城 | 进贤 | 吉水 | 南康 | 永修 | 南昌县 | 万载 | 安义 | 新建 | 永新
赣州市经开区:探索“公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
2022-11-03 16:16:18    来源:大江网
编辑:王盛泉    作者:陆明
字体:   | 赣州论坛 | 评论(
新闻热线:18507970533
赣州新闻热线:18507970533 网上曝料QQ:1342680324 站长:王盛泉(13803589582 )

  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陆明报道:近年来,赣州市经开区探索“公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通过建立快速响应、以劳代偿、公益诉讼等机制,为提升生态文明现代化治理效能、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实现应急处置和损害赔偿“双同步”。制定突发环境案件应急处置和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方案,实行“一案双查”,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救援等多部门联动响应和衔接机制,在应急处置结束后,第一时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取证与鉴定评估,追究企业的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有效解决调查取证难、鉴定周期长以及先处罚后赔偿情况下追赔难等问题。

  创新“公益+”模式,实现行政处罚与以劳代偿“双推进”。探索建立以劳代偿、原态修复、替代修复、异地修复等模式,督促赔偿责任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和责任,实现从“不愿赔”转变为“主动赔”。日前,针对辖区5家未采取任何降尘防尘措施的建材公司水稳料搅拌站,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整改并启动索赔。经磋商协定,5家建材公司采取给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义务洒水的“公益+”模式履行赔偿义务。

  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应“双统一”。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规范线索移送、案件磋商、环境修复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流程,有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推行轻微环境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及时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环境危害。同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机制,浓厚“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改革氛围,达到“处置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目的。

订江西手机报:电信、联通用户发短信JX到10626655,移动用户发短信JXB到106580009,3元/月
相关新闻
网友留言
点击排行
莲花发展集团
中国人保

稿件请投:1342680324@qq.com

中国江西网赣州分站新闻热线

主编:王盛泉 13803589582
手机:18507970533

热忱欢迎广大网友提供新闻线索!

微信爆料:13803589582

中国江西网赣州分站【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