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金燕报道:为深入推进赣州市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期满获批示范区,11月7日至8日,由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组成的两个督导组,分组对赣州市获批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示范区的七个县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查询资料、深入有机生产种植养殖基地等形式,督导组对获批示范区单位的政府重视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生产规范情况等进行了督查,对各县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反馈和深入交流。督导组强调,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各创建县要利用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这个契机,先行先试,结合《赣州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文件精神,做足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和做好绿色有机产业发展这篇文章,创出一条绿色有机发展的新路子,造福赣南人民。
据悉,自2019年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以来,赣州市上犹、崇义、安远、会昌、于都、定南、寻乌七县陆续获批创建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单位,占全省创建总数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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