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刘女士向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社会监督平台(问政江西)发帖反映,职工医保一直处于在保状态,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却被驳回,医保部门答复说不符合标准。对此,赣州市南康区“五型”办回应称,系统提示信息错误,该网友符合申请生育津贴标准。
-黄易清、中国江西新闻网全媒体记者谢凌瑾/文
反映
医保一直在保,申请生育津贴被驳回
据刘女士介绍,她的职工医保从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一直是公司职工医保,2021年9月开始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至今。近期,刘女士在申请生育津贴时却被驳回,在咨询南康区医保部门时,医保部门回复说医保存在补收,不符合生育津贴标准。
“自己的职工医保从2020年5月至今一直未断缴过,怎么就不符合生育津贴标准呢!”刘女士表示不理解,明明自己一直在正常缴纳医保,却不知为何显示补收,导致无法申请生育津贴。
回应
系统提示有误,实际符合生育津贴标准
经核实,刘女士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在江西富利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参加职工医保,2021年9月至2022年12月以灵活就业的身份参加南康区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由于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的医保缴费信息系统显示为补收,不是正常应缴,因此生育津贴审核不通过。鉴于刘女士反映医保一直在正常缴纳的情况,区医保局再次进行了核查。
经查,刘女士从2021年9月至12月的医保实际缴费到账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属于正常应缴,根据生育津贴发放标准的相关规定,刘女士符合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至于医保系统提示不符合生育津贴条件的相关错误信息,区医保局已经向上一级部门申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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