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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职工互助保障业务规模连续第七年位居全省第一
2023-02-01 16:52:50    来源:大江网
编辑:王盛泉    作者:王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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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王馨文报道:2月1日,记者从赣州市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赣州市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业务规模连续第七年位居全省第一,当年完成保障会费5500余万元,参保职工达85.55万人次,理赔救助职工7400余人次,支付保障金2844万余元。

  2022年,赣州市总工会在现行意外类、大病类、综合类保障计划基础上,新增出台了《在职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保障互助计划》(以下简称《补充医保互助计划》)。对比现行保障计划,补充医保互助计划主要有以下特点:

  1.覆盖范围广。凡江西省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所有在职职工,均可由所在单位工会集体组织参保。

  2.缴费低、报销额度高。补充医保互助计划参保费每人120元/年,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助及身故补助,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不包含自费医疗费用),扣除一次起付标准500元后,采取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报销比例为100%,最高限额为20万元,另参保会员在保障期限内身故的,除享受应得的住院医疗补助金外,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助金。

  3.起付标准低。该计划对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一个保障期内只需扣除一次500元的起付标准即可按比例报销。

  4.限制条件少。该计划没有设健康前置条件,不限职业,不设置免责期,对恶性肿瘤住院手术后转移到门诊延续治疗的慢性病(放疗、化疗和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均可按相关规定报销。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5.不与现有的保障计划发生冲突。该计划不仅和基本的医保、商业保险相独立,也不与互助保障现有的其他保障计划发生冲突,如同时参保互助保障所有保障计划,一次出险,多项保障计划分别赔,叠加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自《补充医保互助计划》推出以来,赣州市总工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发动组织单位职工参保,2022年参保单位达1039个,参保职工5.2万余人,目前发放单笔最高补助金16.8万元,属2022年全省补充医保互助计划赔付最高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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