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从自然资源部传来喜讯
赣州3地成功获评
全国首批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分别是:赣县区、崇义县、兴国县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部组织专家评审以及向社会公示,认定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58个县(市)为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通知指出,示范县(市)创建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入推进,确保创建成效。示范县(市)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确定的创新方向和工作目标,细化安排,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从制度机制等层面系统总结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创建工作安排,及时做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有序高效开展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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