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程旺钦、华东方、曹琪报道:2月21日至27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大回访活动,对已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执行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司法救助对象生活状况,传递司法温情。
吴某驾驶小轿车过程中因采取措施不当,致车辆翻落于路外山沟,致搭载的乘客李某因本次事故造成一个一级伤残、一个十级伤残。吴某花费巨额医疗费,造成家庭困难,现需费用做康复治疗,但被执行人吴某无履行能力。
2021年,李某向信丰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信丰法院调查发现,本案中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李某因此次事故造成家庭困难,无法继续做康复治疗。信丰法院认为李某以符合救助条件,决定对其给予一次性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
2月22日,信丰法院干警来到救助申请人家中进行回访,详细了解救助对象近期身体状况、家庭生产情况及救助金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法律咨询和心理疏导。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的民心工程,信丰法院通过“执行+救助+回访”,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实效,缓解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回访救助对象,进一步延伸了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理念,延续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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