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严格保护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但部分地方仍然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行为,冲击耕地保护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树立耕地保护意识,维护好全市自然资源利用管理良好秩序,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督办要求,决定公开通报10起违法违规用地典型案例。
1.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违法占地建设赣州港安置点项目。2020年5月,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康区龙岭镇新屋村、樟桥村、贝山村土地148.08亩建设赣州港安置点项目,其中耕地99.34亩。
2.上犹县交通运输局违法占地建设上犹县X874百家排至爱琴岛公路案。2020年4月,上犹县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上犹县东山镇上埠村集体土地43.44亩建设上犹县X874百家排至爱琴岛(北岸公路)公路,其中耕地22.08亩。
3.宁都县小布镇人民政府违法占地建设X911道路改扩建项目。2022年7月,宁都县小布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占用宁都县小布镇小布村、横照村集体土地38.63亩用于X911线下蒲田至小布镇道路改扩建项目,其中耕地18.58亩。
4.瑞金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一江两岸”基础设施项目。2021年,瑞金市红都市政工程管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瑞金市象湖镇东升村村集体土地28.1亩修建瑞金市“一江两岸”基础设施项目,其中耕地27.03亩。
5.南康区南水新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违法占地进行场地平整。2020年3月,南康区南水新城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康区东山街道上坪村土地26.41亩实施土地平整,其中耕地14.51亩。
6.江西凯鑫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硫酸厂。2020年4月,会昌县凯鑫硫酸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筠门岭镇白埠村九二工业基地北侧土地21.91亩建设厂房,其中耕地17.53亩。
7.大余县祥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违法占地建设练车场地。2019年2月,大余县祥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安镇新珠村翰盛房地产北侧土地14.65亩建设驾校练车场地,其中耕地14.54亩。
8.于都县沙心乡人民政府违法占地建设农贸市场。2020年5月,于都县沙心乡人民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于都县沙心乡沙新村集体土地10.3亩建设农贸市场,其中耕地8.36亩。
9.赣县区梅林镇桃源村邱某违法占地建渣土车集中点。2021年6月,邱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赣县区梅林镇桃源村集体土地6.13亩建渣土车集中点项目,其中耕地2.27亩。
10.兴国县兴旺混凝土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混凝土加工厂。2022年,土地卫片发现兴国县兴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兴国县长冈乡泗望村新坑组集体土地5.46亩建混凝土加工厂,全部为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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