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
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人民警察的执法行为
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但有人却挑战法律权威
一女子暴力袭警
终被判刑!
一起来看看!
4月25日,定南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袭警案件,当庭宣判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定南法院审结的首例袭警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5日,定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前往某宾馆抓捕一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宾馆前台将准备退房的刘某控制住后,即刻告知旁边的被告人黄某某警察正在执行抓捕任务,不得妨碍警察正常执行职务。但是,被告人黄某某看到刘某(黄某某与刘某系同居关系,并生育有一子)被抓后,立即使用脚踢和拳头击打的方式袭击在场的公安民警,阻挠公安民警的抓捕行动,导致公安两民警受伤。经鉴定,定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两民警的伤情均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黄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考虑被告人黄某某具有坦白、无前科、认罪认罚、正处哺乳期等情节,遂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说法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配合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藐视法律,挑衅民警执法权威,暴力袭警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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