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黄礼福报道:经省药监局现场考察、推荐申报,国家药监局组织中检院进行资质审查和现场评估,近日,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增设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食品药品检测所为国家药品抽检承检机构。据悉,该院是获批的中部地区第二家、江西省唯一的地市级国家药品抽检承检机构。
近年来,在国家药监局和省药监局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食品药品检测所围绕保障药品安全中心任务,加快推进药品检验检测和科研创新能力建设,药品检测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多次承担国家药品抽样和省市药品评价性抽验、监督抽验任务,连续4年开展省药监局指定品种的检验和探索性研究工作,承担完成《江西省中药材标准》和《江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103个品种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完成省市科技项目17项,为赣州市企事业单位研究制修订药品质量标准50多项。连续3年获评全省“两品一械”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2021、2022年连续两年获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优秀基层监测机构,连续7年获评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食品药品检测所获批国家药品承检机构,将极大提升我省药品检验技术支撑、产业服务和民生保障的承载能力。下一步,赣州市综检院将以获批国家药品抽检承检机构为契机,在国家级更高的检测平台上进一步提高检验科研能力和抽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高质量完成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