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鑫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公开道歉承诺书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您好!2023年3月4日,我公司在进行塑料破碎加工过程中因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已经不适应现有的业务量,排放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均超过排放标准,造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表示由衷的歉意。
我公司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并立即整改。目前,我公司已浇筑污水处理沉淀池2个,加装污水处理设备2套,花费总价值65000元,改造完成后可实现水循环利用,做到污水零排放。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在此,就本公司的此次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履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尽快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在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期间,主动限制生产,以降低污水产生量;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
承诺单位:赣州市鑫茂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仁秀
承诺时间: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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