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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6把枪支,赣州一男子获刑三年!
2023-06-09 10:44:00    来源:章贡法院
编辑:王盛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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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

  赣州章贡区法院审结了一起

  非法持有枪支案

  男子获刑三年

  !!!

  2022年10月15日

  赣州警方在吴某家中查获

  双管猎枪1支、单管猎枪1支、气枪4支

  以及铅弹、霰弹、军用子弹等物品

  经查

  2010年至2022年期间

  吴某通过借玩枪支、维修枪支等理由

  从他人手中获得并枪支放置在家中

  经鉴定

  查获的双管猎枪、单管猎枪

  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气枪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

  章贡区法院认为

  被告人吴某非法持有枪支

  情节严重

  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吴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

  遂判决吴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条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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