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刘星元、曾漪报道:近日,《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暨培训会召开。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何宏杰参加并讲话。各县(市、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市历史文化名城委保护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围绕《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起草背景意义、编制依据和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管理的相关知识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
何宏杰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提出要求:高度重视。要深刻认识保护管理办法学习宣贯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好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学习宣贯。要加大学习力度,逐条认真学习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多层次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历史建筑保护环境和氛围。抓好落实。各地要认真掌握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要以贯彻《管理办法》为契机,充分认识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的实践路径,有效传承历史文脉,聚力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赣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迈向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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