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发布
关于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认定结果(2023年第一批)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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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区府办字〔2023〕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公平公正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经各幼儿园申报,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评审,最终确定赣州市章贡区钴钨幼儿园等34所幼儿园为章贡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3年第一批),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对于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实行动态管理,如有违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关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依法追缴所得财政补助资金并取消已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
希望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让在园幼儿真正享受到普惠的学前教育。
附件1:章贡区非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2023年第一批)
附件2:章贡区小区配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名单(2023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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