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勉斌报道:12月3日,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梅旭军主持召开全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警示约谈视频会议。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全市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警示约谈。
会议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岁末年初的关键期,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必须保持清醒认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懈怠心理,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把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扭转被动局面。
会议强调,措施必须从严,采取铁腕手段确保安全。要深入开展《意见》宣贯活动,确保宣贯工作“进政府、进部门、进企业、进班组”,切实做到《意见》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矿知人晓、深入人心。要认真学习《意见》要求和最新安全规程、工作部署,全员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全员受警示”。要扎实开展好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12月上旬至2024年春节前,对生产、建设、整改矿山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要持续开展好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攻坚行动,重点对今年以来发现的重大隐患全覆盖“动态清零”,建立台账,同时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复、不反弹。要持续开展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各地下矿山主要负责人要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成果应用,特别是在井下采掘活动接近积水可疑区域时,务必采用井下钻探方式进行验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会议要求,责任必须扛牢,真正压实安全责任。要压实党委政府和属地责任,各县局要加强汇报对接,确保县领导每年至少2次深入联系包保企业现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局要组织召开一次矿山安全形势分析会,对当前矿山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县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深入矿山、下矿井,实地开展督导检查。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将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严防各类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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