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罗圣豪报道: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自行监测数据质量,推进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全面规范自行监测管理工作,近日,赣州市安远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安远县共有40家企业纳入监管平台(10家企业实施重点管理、30家企业实施简化管理)。帮扶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按照《2023年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对企业进行细致全面的指导:了解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编制、自行监测工作开展、自行监测设备运维等方面实际情况。结合方案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要求排污单位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下一步,赣州市安远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做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工作,通过交流答疑、现场检查、指导培训等措施进一步确保自行监测工作规范高效,自行监测数据科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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