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人是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的,毕竟吃一堑,长一智,可接下来这位驾驶人却与众不同,两次酒驾被抓,竟还有勇气第三次酒驾上路?
1月21日,大余大队城区中队在辖区开展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躲躲闪闪,执勤民警示意停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浑身酒气、神态紧张,对民警的检查似乎有所畏惧。经检测,驾驶人肖某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现场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肖某曾于2018年11月因酒驾被依法查处,2023年1月第二次酒驾再次被查,这已经是其第三次酒驾。距上次酒驾被查间隔10个月,作为民警眼中的“老熟人”,等待他的必然将是更加严厉的处罚,目前,该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11月21日刘某某饮酒后驾驶赣B3P***轻便二轮摩托车途经赣州信丰县阳明路下西门路段被信丰大队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116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11月23日刘某某饮酒后驾驶赣BV5632轻便二轮摩托车途经赣州蓉江新区文轩路段被蓉江新区大队高校园区中队执勤人员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出气体酒精成分含量为57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于这些被吊销驾驶证、拘留后还坚持酒驾、无证驾驶的人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警都在严查严管各种重点违法行为,请勿抱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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