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王馨文报道:12月29日,记者从赣州市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赣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2024年4月30日结束,需对赣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样本个体户进行普查登记。
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登记的方式:一套表单位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或由普查对象以自主填报的方式报送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
为确保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普查登记时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按照《普查登记工作细则》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普查数据处理流程进行普查登记。普查员采集数据要做到边录边审,现场审核表内指标间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及时修改说明发现的错误,及时上报审核通过的数据;普查员要认真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要审核普查对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和方法是否规范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可靠,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资料是否全面、准确;数据采集时,普查机构要排除人为干扰,普查对象要坚持独立报送真实数据,普查员要准确理解解释普查内容,要用良好的现场沟通方式,按时准确采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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