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举一反三抓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整治,杜绝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赣州市决定从1月29日开始,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以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消除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消防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严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
人车同屋、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楼入户充电。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
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
整治重点区域
以老旧住宅小区、自建房、出租房、企业职工宿舍等为重点。
整治时间
1月29日至2月7日开展集中整治,后转为常态化开展。
整治要求
强化巡查排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开展专门检查,村(社区)委员会要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问题作为网格化治理的重点内容,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员、应急管理员、消防志愿者、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查,一旦发现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行为,要立即制止,对私拉乱接电线一律予以清理。
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和挂图、上门入户提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帮助群众认清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增强火灾防范意识。
强化堵疏结合。各地住建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督促既有建筑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加快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对于受空间限制,改建、增建确有困难的小区,因地制宜在周边建设公共停放充电场所或多点布置安装充电设施、充电柜,切实满足居民停放充电需求。
强化跟踪问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充电引起火灾或火灾亡人事故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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