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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私自录音录像,罚款5000元!
2024-03-25 11:27:57    来源:大江网
编辑:刘芯燕    作者:温珍旺、吴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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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温珍旺、吴晓敏报道:近日,信丰法院依法对一男子未经法庭许可,擅自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

  信丰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过程中,旁听人员周某无视法庭纪律,利用法官、书记员等工作人员视线盲区,擅自对庭审活动进行偷拍录像,其后将偷拍的视频通过微信私自发送给好友。

  周某的违法行为被当庭发现并予以制止,承办法官告知其擅自拍摄庭审活动视频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庭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勒令其立即删除发布的视频同时禁止他人二次传播。

  鉴于周某的行为导致案件当事人及旁听家属情绪激动,致使庭审活动一度中断,影响恶劣,法庭对其进行严厉训诫和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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