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市林区的安全稳定,3月26日,赣州市印发通知清明期间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森林防灭火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林长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工作,推动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落地,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末梢,责任到具体人,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
要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祭扫新风。各地要按照全市安全祭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平安春季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抖音等宣传平台,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野外用火规定、和安全扑火常识,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用火、科学防火意识。要组织开展云端祭祀、鲜花换祭品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倡导绿色祭祀,培育文明祭扫新风,营造文明、平安、祥和、低碳的祭扫环境,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要强化源头治理,落实预防措施。严格执行“五个禁止”规定,停止野外特殊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认真进行火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逐项进行整改,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要着力加大对旅游景区、坟墓集中区、寺庙等重点区域巡护和火源管理力度,通过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巡防频次和措施,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入林,真正做到护住林、管住人、防住火,确保林区防灭火安全。
要强化应急处置,科学高效灭火。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密会商研判,认真分析、研究、预判当前森林火险形势,加强精准预警和短临速报,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各级防火责任人要全部到岗到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报告制度,确保火情政令畅通。各专业队、乡镇半专业队、专职消防队要进入临战状态,形成救援合力,统筹各类力量向高火险区靠前部署、精准前置。一旦发生火情,县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研判火场形势,制定扑火方案和紧急避险方案,做到小火大打、重兵出击,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扑灭森林火灾,坚决杜绝小火亡人甚至群死群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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