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安全生产领域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赣州市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全生产领域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工贸、城镇燃气、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文旅、水利和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政审批方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违规备案、审批、许可;未履行程序擅自作出备案、审批、许可决定;不按规定审核材料,不依法作出审批许可决定,超时限办结,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违规审批通过;借项目备案、审批、许可之机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违规入股;违规插手干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等突出问题。
(二)培训考核方面。培训机构超资质开展培训、虚假培训、违规招录学员、不按照培训大纲开展培训、违规出具虚假培训合格证明等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给培训不合格或不具备条件的人员违规核发考核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违规插手培训机构业务;借培训考核之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三)隐患整治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搞“数字排查”等形式主义问题;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安全隐患思想不重视、处理不认真,违规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依法依规下达整改指令;隐患整改不实,搞“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
(四)监管执法方面。执法检查走马观花、敷衍应付,搞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纵容默许企业无证经营、超期经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不力,甚至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不按照规定实施处罚、避重就轻;与违法违规企业搞权钱交易;借监管执法之机,违规向企业指定安责险承保机构,并从中谋利等突出问题。
(五)中介机构方面。与中介机构串通一气、弄虚作假,违规插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直接指定或以推荐之名变相指定,从中谋取利益;对出借资质、挂靠资质和严重失实报告置若罔闻、不闻不问等突出问题。
(六)事故调查方面。事故谎报、瞒报等行为;不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过程中睁只眼、闭只眼,不执行“回避”制度;事故调查徇私舞弊、掩盖真相、数据造假;事故处理“宽松软”,甚至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包庇袒护;对涉嫌犯罪的有关线索,不按规定移送;借事故调查之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七)其他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征集方式
收件人: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1号楼1918室
电话:0797-8991174
邮编:341000
邮箱:gzsawhbgs@126.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具署实名,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反映人相关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
(二)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特此公告。
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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