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邱云龙、谢敏报道: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池江法庭组织了一场不同寻常的调解。原告王某因民间借贷与被告邱某发生纠纷,遂将其起诉至法院。因王某为90岁高龄的老人,腿脚行动不便,且被告邱某长期在外地务工,双方难以亲自到法庭进行调解。
了解这一情况后,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告的同意后,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原告家中。8月14日,法官带着相关的法律文书和调解资料,走进原告的家门,通过电话和微信视频与被告沟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在不懈努力下,缓和了双方矛盾,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2000元借款,余下欠款将按计划履行。该案纠纷调解成功,原告及其家属对法官的贴心举动感激不已。
据了解,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为群众排忧纾困,大余县人民法院始终牢记“如我在诉”的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不断推动司法审判力量下沉,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也更“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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