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聂萍、陈受珍报道:近日,家住兴国县方太乡方太圩的罗先生来到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事宜,其父亲于2016年10月因病去世,在圩镇留下一块国有土地,家中有继承权的人均表示会放弃继承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有个妹妹在外地务工,无法亲自回来办理手续,且母亲蔡氏体弱多病,行动不便,无法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业务。
得知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心的领导做了汇报,中心领导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张海燕、陈受珍为其进行上门服务,将受理窗口前移至罗先生家中,对其有继承权的人员身份信息进行了认真核实,在确认是其真实意愿后,耐心地指导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完成了继承材料的相关手续和签字确认,顺利办理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
近年来,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中,针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偏远山区的群众办事,制定了上门服务、窗口前移、服务前倾等措施,特别对以往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须收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公证》文书,公证服务为第三方机构,须缴纳上千元不等的服务费用,无形增加了群众的负担。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此类情况,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有关要求,制定了非公证继承工作措施,申请人根据非公证继承收件清单,按要求提供对应的材料后,公示1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即可以启动不动产转移登记。据统计,今年以来,登记中心共受理了46笔非公继承业务,提供了6次上门预约服务。
此次上门服务,是兴国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创新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登记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时刻聚焦群众登记难点、堵点,积极探索创新服务举措,继续推出绿色通道、延时服务、上门服务、企业纾困专窗服务等特色服务,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惠企服务效能,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