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通讯员刘春江)12月18日,由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培育、赣州启迪爱地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级“企业孵化运营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验收评估,成为江西省首家通过同类验收的科技创新服务企业。
专家组一行听取了试点建设工作汇报,查阅了各项标准文件、工作记录及宣贯材料,并通过现场检查、询问访谈和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试点工作的总体实效进行评价。经专家组综合评估,认为该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整,综合效益成效显著,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本试点项目于2022年11月被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建设,由赣州启迪爱地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试点单位制定企业标准46项,逐步构建了满足企业孵化运营服务实际需求的“企业孵化运营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企业孵化运营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品牌得到效益显著提升。
试点以来,项目承担单位共孵化培育创新型企业147家,园区企业入驻率由65%上升到86.8%,累计营收超3亿元,税收6099万元,企业收入增长20%、税收增加10%,入孵企业服务满意度达98%,成功认定为江西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科技服务综合标准化模式”入选江西省首届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十佳”案例及2023年全国“质量月”苏浙皖赣沪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50佳。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