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市章贡区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名称变更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规范电子监控设备管理及命名,2025年1月31日零时起,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将变更2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名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闯红灯设备地址名称变更路口
闯红灯设备采集违法行为种类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届时,“电子警察”系统将开始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设备采集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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