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廖云萍报道:近日,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包括非标载货三轮车、老年代步车等)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遏制相关交通事故的发生。
老年代步车,俗称“老头乐”,因其廉价、方便、操作简单等特点,近年来受到老年人群体的青睐。然而,这些车辆安全性差、隐患大,且驾驶人大多未经正规驾驶培训,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赣县交警精心部署,对过往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逐一核查,详细登记车辆信息,并对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甄别。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交警在车身醒目位置喷涂“非标车严禁上路”字样,并根据劝导次数依次喷涂“宣1”至“宣3”标记,同时向车主宣传相关政策,讲解违规使用老年代步车的危害,要求车主签订承诺书并限期整改或淘汰。
此外,赣县交警还结合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深入农村、集市、社区等地,提高群众对老年代步车安全风险的认识。对于拒不配合劝导、超过3次后仍继续上路行驶的,交警将依法暂扣违法车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下一步,赣县交警将常态化开展路面查缉,严查“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赣县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非国标“老年代步车”。这些“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能差,存在极大风险。对逾期未处理仍上路行驶的,交警将依法处罚并实施查扣。为了自身安全,请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购买保险、登记上牌,并考取相应的驾照。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