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桂青) 为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研究质量管理水平,强化伦理审查能力,助力“健康江西”高质量发展,4月19日,由江西省医院协会地(市)县级医院分会主办的“基层医院临床研究质量管理与医疗机构伦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在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举办。来自省内医疗机构350余名临床研究骨干、伦理委员会成员及医院管理者齐聚一堂,共同聆听国内知名专家授课,探索基层医疗科研能力提升新路径。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广州医科大学教授刘俊荣,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建生,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江西省医院协会地(市)县级医院分会主任委员、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戴辉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罗骏主持开幕式。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天津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刘月树,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常委、昆明医科大学教授张瑞宏,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常务委员、武汉大学教授蒋明主持相关学术环节。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医学与哲学》杂志主编、大连医科大学赵明杰教授围绕《医学伦理审查的责任认定及国际新规则举要》为题,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案例,系统梳理了责任认定的核心逻辑,精准解析了国际伦理审查规则的最新动态,为科研与临床工作提供了极具实操性的指引。
河北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二级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第九届分会副主委、第十届分会顾问边林围绕《生命医学伦理问题的复杂性与医学伦理审查程序化的关系》这一主题,聚焦生命医学伦理问题的复杂特性,探讨如何程序化地开展伦理审查,剖析伦理审查程序化的局限性,阐述医疗技术与制度约束之间的伦理平衡。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任委员、广州医科大学刘俊荣教授以《医院伦理委员会建设及其伦理审查要点》为题,介绍了临床研究的相关概念、常见的伦理问题,明确指出伦理工作规范及要求,重点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党委书记张欣在《临床研究受试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与实践》中强调了临床研究中受试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围绕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诊疗等前沿技术衍生的伦理困境,用生动的案例和严谨的逻辑,剖析当前受试者权益保护在理念、机制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现有权益保护机制和体系建设提供了新思路。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山东大学曹永福教授就《如何关注医学中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引用身边的案例,提出医学伦理学应重视对问题和案例的研究,深入浅出地讲解医学中的道德和伦理问题,对医学伦理学和医学道德的现象、本质及内容进行探讨。
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为全省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质量管理和伦理审查工作注入了新活力。学员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通过培训对医学伦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地认识,掌握了更多实用的临床研究质量管理方法与伦理审查技巧。
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医院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能力建设,提高伦理审查效率和质量,从制度完善、平台搭建、人才培育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搭建更多学习交流的平台,用更具人文温度的科研力量推动“健康江西”建设。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