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钟冬梅报道:三轮车作为短途轻量运输工具,却常被违规用于载人,因此埋下巨大安全隐患。近日,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查处了多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交通安全敲响警钟。
5月5日,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女警中队在迎宾大道金东路口发现一辆三轮车违法载人。经查,三人刚参加完活动,驾驶人好心接送朋友回家,不料被民警拦停。针对其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违法载人的危害并要求其转运乘客。
6月5日,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黄金岭中队在日常巡逻途中,发现一辆环卫三轮车后斗竟违法载人作业,交警立即上前拦截,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转运乘坐人员。
6月7日,整治行动再现典型案例。赣州交警开发区大队女警中队在辖区查获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经查,该车辆货斗内违规乘坐2名儿童,驾驶位除驾驶人外还挤坐2名儿童,整车超员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讲解了超员及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处以一百元罚款。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不是载人!”赣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三轮车安全性能差,载人或装载重货易导致车辆失控;此类驾驶人大多缺乏正规培训与安全意识,对险情预判不足,难以及时避险;并且此类车辆普遍未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难以得到有效赔偿。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