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新闻讯 记者廖云萍报道:近日,赣州市两名驾驶人因在赣南高架路上严重超速竞驶,最高时速竟达198公里,最终被群众举报而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

据了解,事发当日,赣州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驾驶人在高架路上严重超速行驶,并将行车记录仪视频发至车友群炫耀。视频显示,涉事车辆速度持续飙升,最高时速达到了惊人的198公里。

接到举报后,蓉江新区交管大队立即启动调查程序,通过交管“三张图”中可用资源图进行视频侦查与分析研判,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的落脚点位于蓉江新区大学城文化广场,并同时确定了另一台参与超速行驶的车辆信息。随后,大队民警、辅警迅速行动,在现场控制了嫌疑人与车辆,并传唤另一名当事人至大队接受调查。随后,交警部门对被举报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委托专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车速检验鉴定。

11月20日,记者获悉,经鉴定,涉案的两辆机动车在事发路段的行驶速度均超过规定时速90%以上,属于严重超速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蓉江新区交管大队依法对两名驾驶员分别作出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为此,赣州交警向广大驾驶人发出警示:道路绝非赛车场,车速更不是用来炫耀的资本。任何为追求刺激而漠视公共安全、挑战法律底线的飙车、超速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请驾驶人务必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超速行驶会显著降低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视野,极大延长制动距离,严重影响车辆操作稳定性,是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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