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章贡区社保局了解到,4月中、下旬该区区检察院与区社保局联合开展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筛查工作,共筛查出8人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共67245.76元。该区社保局通过电话、短信、发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动镇(街道)、村(社区)、服刑人员亲属等多方力量,合力追收违规领取的养老金。目前,7名刑期已满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已通过一次性追缴或按月分期等方式追回,另一名仍在服刑期人员,已联合法律顾问启动追缴程序,督促其家属将违规领取养老金限期退还。
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以及服刑、劳教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教的,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能享受基本养老金、不能参加养老金待遇年度调整。
此前,章贡区社保局每年都会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核查工作,近年来更是充分利用阳光政务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对重复领取、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先暂停其养老待遇的发放,然后启动追偿程序。下一步,章贡区社保局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民政等部门协同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发挥法律顾问及行政执法部门作用,加大追缴力度,依法依规严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同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内部控制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信息核查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刘俐亭、见习记者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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