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由赣州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郭某、薛某等15人涉嫌诈骗、寻衅滋事案一审在赣州经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名承办检察官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为落实疫情防控需要,考虑其中有12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于市、县的6家看守所,庭审全程通过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
14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郭某、薛某等14人涉嫌诈骗、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6项罪名,形成了以郭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谢某涉嫌诈骗,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且主动投案,有立功表现,不列入恶势力犯罪集团。
违规抢建简易建筑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郭某于2009年至2018年11月间,纠集宗族及社会闲散人员在赣州经开区黄金岭街道办事处黄金村范围内开设赌场、违规抢建简易建筑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并在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后,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插手控制黄金村的土方工程。
在首要分子郭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工明确,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收购、租赁村民的土地,占用集体土地,高价帮人施工等方式违规大肆抢建简易建筑物,实施诈骗13起,诈骗国家拆迁补偿款共计1100余万元;通过指使、组织他人以阻碍施工为要挟,采用滋扰、威胁、暴力等手段,强揽工程8起,收到结算款5800余万元,非法获利510余万元;公然开设赌场,非法获利15万元;任意损毁财物2万余元,故意毁坏财物价值9万余元。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了当地治安、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在办案过程中,赣州经开区检察院针对该案犯罪集团作恶时间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取证难度高等难点,成立检察官办案组,充分研判,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充分发挥“公检法”沟通衔接机制作用,与公安、法院召开多次联席会议,对案件办理达成共识。
适用认罪认罚提高效率
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快捕快诉,承办检察官利用远程提审系统进行提审,并邀请辩护律师、值班律师在场向犯罪嫌疑人宣读认罪认罚后适用刑期,10名被告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确保庭审进度,承办法官、公诉人和16名辩护人还召开庭前开议,控辩双方充分阐述管辖、回避、举证、排除非法证据的意见,为庭审的高效、有序进行,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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