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游菊婷、记者林浩裕、实习生姚世磊报道:记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标准、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规程》提高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家庭金融资产标准,由“人均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2倍”提高为“总额不超过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同时,增加了豁免情形和排斥情形,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存在规定情形的,可视为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审核确认时视情予以豁免;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家庭存在规定情形的,被赡养、抚养、扶养家庭原则上不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规程》还增加了停保公示程序,对停保家庭进行不少于半年的停保公示;完善了近亲属备案与回避制度,在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回避的内容;并增加失信惩戒,针对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的,可以对其实施失信惩戒。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