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刘智、林家发、记者钟冬梅报道:今年以来,兴国县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为确保城乡贫困群众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分别从应保尽保、物价联动、救助保障标准、临时救助力度、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和防贫保险等方面推行了九项防贫措施。
为确保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做到应保尽保,兴国县对受疫情影响的城镇贫困家庭采取了增加保障人数、提高补差标准等措施;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存在较大刚性支出造成基本生活贫困的家庭,纳入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保障范围;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视情况给予6个月到3年的延退期,待其实现稳定脱贫后再按程序退出。
根据物价上涨指数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实际,兴国县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镇困难群众按月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全县2944名城镇困难群众获得价格临时补贴133.89万元。
2020年,兴国县进一步提高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65元,达到每人每月705元;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915元。重点对贫困群众中的低保户、低保整户保家庭、常补对象以及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情况家庭,予以全面提标。
同时,还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421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或因灾因病因祸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在医疗保障方面,兴国县将城镇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四道医疗保障线”范围,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卡通”刷卡即时结算服务。截至目前,城镇贫困人口享受四道保障线住院报销762人次,总费用558.59万元,报销504.05万元,报销比例90.06%。同时开展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并为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另外还开展了特殊慢性病认定和大病救助工作。
在教育保障方面,兴国县将城镇贫困群众家庭上学子女比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标准,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范畴,向全县城镇贫困学生发放各类资助21.29万元;开辟“模范兴国”APP学习通道,分流部分通过网络学习的学生;搭建“兴国县教科体局线上学习平台”供兴国学生点播。同时通过赠送手机、安装宽带、电视等方式,帮助中小学生解决收看终端、网络信号、流量资费等问题,实现了“不漏一生”“不丢一人”的教学效果。
在住房保障方面,今年1至8月,兴国县通过实施公租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棚改安置、危房改造等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等网络平台,及时对17户新申请城镇住房困难家庭进行优先分配,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在就业保障方面,兴国县落实社保补贴、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等就业补贴政策,一方面支持园区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另一方面新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城镇贫困劳动力就业,大力开展“双送”工作。今年1至8月,兴国县通过就业创业扶贫政策帮扶217名城镇贫困劳动力就业,发放补贴4.8万元。
兴国县财政出资385万元,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兴国支公司合作签订防贫保险协议,将全县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全部纳入防贫保险对象范围。包含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人员,提供每人最高20万元的防贫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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