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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医院成为全市唯一“省本级参保职工慢性病认定”指定医院
2020-11-05 15:53:50    来源:大江网
编辑:郭家凌    作者:陈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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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娴报道:近日,5名省本级参保职工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完成了慢性病认定,赣州市人民医院为全市此项认定唯一指定医院。对比过去的认定程序,省去了参保职工“打电话”“跑省城”“寄资料”等复杂程序,本月起可在赣州市人民医院“一站式”完成认定。

  据悉,有大量省本级参保职工居住在赣州市,以往此类人员慢性病认定程序繁琐复杂。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险中心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认定流程的通知》(〔2020〕38号),赣州市人民医院为全市此项认定唯一指定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医保科根据通知要求在10月底完成了首批5个省本级参保患者的慢性病认定,大大方便了赣州广大患者。

  省本级慢性病认定程序: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医保咨询窗口领取《江西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填写后和相关疾病材料交至医保咨询窗口;医保科收到材料后按规定认定,认定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医保科印章并于每月10日、25日汇总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医保中心进行备案;认定不通过的告知原因或补充相关材料。

  省本级慢性病病种: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可以申请以下3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3)艾滋病(4)血友病(5)再生障碍性贫血(6)高血压(二期合并器官病变)(7)糖尿病(合并肾、眼、神经病变之一)(8)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肝硬化(9)系统性红斑狼疮(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哮喘(11)帕金森氏综合症(12)精神病(13)冠心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14)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15)慢性房颤(16)心肌病(原发性)(17)甲亢性心脏病(18)甲状腺功能低下症(19)皮质醇增多症(20)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21)慢性肾炎、紫癜性肾炎(22)肾病综合症(23)牛皮癣、系统性硬皮病(24)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症)(25)股骨头坏死(26)类风湿性关节炎(27)强制性脊柱炎(28)多发性硬化病(29)运动神经元病(30)重症肌无力(31)痛风(32)慢性骨髓炎(33)慢性消化性溃疡(34)癫痫(35)肺结核病(36)慢性肺源性心脏病(37)脑血管病(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血管畸形)(3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39)原发性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申请以下1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1)恶性肿瘤(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3)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4)系统性红斑狼疮(5)再生障碍性贫血(6)帕金森氏综合症(7)精神病(8)血友病(9)高血压(二期以上)(10)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并发症)(11)慢性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12)老年慢性支气管哮喘(13)脑血管病(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血管畸形)(14)肺结核(15)艾滋病(16)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II级以上) (17)冠心病(冠脉支架植入术后)(18)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症)(19)肾病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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