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肖冰、徐华泽、陈翘菁、记者郭家凌报道:12月22日,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获悉,2020年度,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对案件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9.8688万元。其中救助贫困人口3人,发放救助金额21.3648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大余县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司法救助业务部门与办案部门“双排查”,做到协同发力,应救尽救,今年共发现并移送此类救助案件线索3件3人。
同时,对贫困人口、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重点救助,今年共救助贫困人口3人,未成年人2人,发放救助金额26.3648万元。联合教科体、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低保办理等配套帮扶工作,实现救助多元化。针对基层检察院单一救助资金有限等问题,探索建立健全上下级检察机关一体化联合救助模式,通过向赣州市院报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联合教科体、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助做好心理疏导、社会保障等工作,实现救助的多元化。今年共联合开展涉嫌性侵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1件2人,发放救助金额5万元。
此外,大余县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公开听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通过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官代表及村委会干部、旁听群众到场参加听证,就案件加害人的偿付能力、被害人的受损状况、家庭实际困难等问题进行论证,以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大余县检察机关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案件渠道,加强与政法委、法院、扶贫办、民政、教科体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真正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宗旨,努力实现司法救助工作更加有力度、温度、深度。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