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曾国青报道:“天寒地冻时节,从东韶乡赶到青塘镇,经过近3个小时的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执行案件,虽然冷,但心里暖暖的。”1月8日晚,宁都县人民法院一名执行法官在朋友圈中写道。
1月8日的宁都异常寒冷,刚刚在东韶乡办理完财产保全的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谢某明的举报电话称,被执行人谢某东现在回到了家里,希望执行法官可以采取措施。东韶乡位于宁都县的最北边,而被执行人谢某东所在的青塘镇位于宁都县最南边,两地车程要一个多小时。为了不影响效率,执行法官首先让申请人先注意被执行人的动向,然后顾不上休息马上向青塘镇赶往。
当日16时许,执行法官在申请人的带领下来到了被执行人谢某东的家中。见到执行法官的第一面,被执行人谢某东就说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没钱履行。见到这一幕,执行法官心里有了打算,被执行人谢某并不是不愿意还钱的人,这起案件有调解的可能。
随即,执行法官让双方坐下来进行调解,一方面告知被执行人谢某东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督促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另一方面,也做谢某明的思想工作,告知谢某东真实的经济情况,询问他是否可以做出让步。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各退让一步,申请人谢某明免除了部分金额,而被执行人谢某东也积极筹款,向其工作的老板借款8000元,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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