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黎一玮、黄旭丽、记者王盛泉报道: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届时,赣州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原先的单税种申报表。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原有关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6项与合并申报工作相关的文件及条款同时废止。
据悉,实行财行税十个税种一表集成申报,是赣州市税务局开展“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对整个申报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将财行税10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将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有效解决以往财行税纳税申报“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减少三分之一,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提高了办税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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