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6月13日,赣州市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内涝防范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密落实城乡内涝防范措施,将责任压实分解到各有关行业、有关单位,落实到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住宅小区、工程建设工地,切实把防范责任落细落实落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立即对城乡内涝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城乡内涝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部位、重点设施不落一处,突出抓好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历年易涝点和地下商场、地下车库等地下空间及建筑施工工地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逐一销号。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预警,落实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降雨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和防范提示信息。强降雨期间,要紧盯立交桥、涵洞、施工工地和地下空间等危险地区、危险路段、危险部位,加大巡查力度,提前在风险点设立警示标识,预置应急队伍和抽排设备,适时进行危险区域交通管制,及时开展排涝除险,第一时间组织转移危险区域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镇运行安全。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对水库、山塘、易涝点等制定完善度汛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排涝基础工作,对城镇沟渠、排水管网进行清淤疏通,及时清理影响防洪排涝的工程弃渣、建筑垃圾、施工围挡,确保城市排水管网排水通畅;要提前配备水泵、移动式抽水车等应急排水排涝设备,加强排涝设备设施养护管理,做好供电线路检修保障,确保排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不断夯实城乡内涝防范工作基础。(曾庆荣、记者刘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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