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见习记者俞运明报道:6月24日,记者从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增强赣州市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着力引进总部企业落地生根、枝繁叶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提升赣州发展能级和区域竞争优势,赣州出台《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自2021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底。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总部企业分为两类,即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企业。其中,综合型总部企业,指在赣州市注册成立,履行本企业(集团)跨地级市以上区域范围的决策、管理、生产、研发、销售等综合管理职能,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总部企业,包括集团最高总部及其授权的区域总部。职能型总部企业,指在赣州市注册成立,经母公司(集团)授权,主要承担为本集团内关联企业提供销售、运营、研发等职能的企业,分为销售中心、运营中心、研发中心职能总部。
据悉,赣州对总部企业政策扶持,主要包括投资支持、经营贡献奖励、提能升级奖励、办公用房补助、用地保障、政务服务、人才激励等7个方面内容。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出迁营支持、“一事一议”支持,其中,迁营支持,指达到赣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省内市域外企业因发展需要,将最高总部迁入赣州市或在赣州市设立区域总部、职能型总部的,在赣州产生的地方经济实际贡献可与原企业所在地政府协议共享。“一事一议”支持,指对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可“一事一议”给予政策支持,“一事一议”支持与前述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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