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严查!有人栽了!
寻乌通报2起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规吃喝送礼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近期查处的违规吃喝送礼问题。具体如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澄江派出所原所长凌新才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等问题
经查,凌新才在担任县公安局澄江派出所所长期间,通过虚报套取工作经费、收取单位和企业赞助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小金库”资金除凌新才个人套取侵占外,大部分用于澄江派出所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支出,另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5日,寻乌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腾州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等问题
2017年年底至2018年期间,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腾州,将公司收入的6万余元采取不入账方式,作为“小金库”进行账外开支,用于公司购置茶叶、礼品使用,另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10日,寻乌县监委责成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刘滕州与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将刘腾州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通报指出,上述两起典型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县党员干部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也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仍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四风”问题犹在,树倒根存。全县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通报强调,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开展违规吃喝送礼专项整治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狠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歪风陋习。领导干部要在纠“四风”、树新风中带头示范,筑牢思想防线,保持正常的政商交往关系,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把精力放在提供优质服务、解决实际困难上,在新的赶考路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
通报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化违规吃喝送礼专项整治、“小金库”专项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循线深挖背后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要推动职能部门履好责,督促财政、审计、商务等部门和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加强对财经制度、公务和商务接待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减少问题发生。
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
2016年12月起,时任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党委书记张雪刚与管理处副主任曾凡平商议决定,将拆迁工作经费转入科技城管理处正规账户核算,同时另设非正规账户,将拆迁工作组返还的“清表”费用、公墓建设财政拨款与实际支出的差额部分转入非正规账户私设“小金库”,截至2018年2月,“小金库”共入账资金630.8万元,用于日常接待、征地拆迁、福利发放等费用支出。张雪刚、曾凡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张雪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2021年5月,曾凡平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严查“小金库”!举报方式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纠正“四风”,江西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严肃查处设立和变相设立“小金库”行为。
本次专项清查范围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类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9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18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等变异隐形“小金库”。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将追溯到以前年度。
专项清理工作为期四个半月,从8月中旬开始,至2021年12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专项清查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设区市、县党委和省直有关职能部门党组(党委)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政策统一、分类处理原则逐一整改,确保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管理规范到位、责任人员追究到位。同时,按照边清理、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分析清理检查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发生。
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小金库”专项清查工作,省财政厅公布了举报方式,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
0791-87287975
-举报邮箱-
xjkqc@jxf.gov.cn
-通信地址-
南昌市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邮政编码:330209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