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黄彦颖报道:近几年来,崇义县委县政府以生态环境部对口支援为契机,呵护赣江源头一泓清水,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多方筹资,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抓住治理重点,实行分步实施
崇义县农村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未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污水横流现象普遍。近四年来,县政府积极向生态环境部等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约1亿元。扎实开展农村污水治理,但由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多面广,全面铺开治理工作资金不足,因此崇义县首先从人口居住密集、环境容量低、生态敏感的村庄入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污水影响较严重的村庄污水问题,并逐步推广到全县各个村庄。
坚持因地制宜,优化处理模式
崇义县是山区县,人口居住分散,在选择工艺技术和处理模式时注重因地制宜。在人口较多,居住集中的圩镇、村庄采用占地面积小、维护简单的FMBR一体化膜集中处理模式;在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建设成本低,运行费用低的人工湿地处理模式。充分征求乡镇意见,形成了适合该乡镇的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资金投入,保障正常运行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投入大,后续的运行维护经费也多。崇义县整合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百强示范镇建设资金,加大投入,确保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设资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由县财政保障,每季度向乡镇据实拨付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电费,同时拨付维护费用,解决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资金问题。
抓好日常监督,完善长效机制
以往许多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项目建成后常出现长期无人管理,污水处理设施成了摆设,既没有解决群众对生活污水处理的迫切需要,更没有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效益,针对这些现象。崇义县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列入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巡查范围,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环保设施运行规范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列入乡镇、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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