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李优明报道:近日,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王医生收到一条工资信息提醒,显示收入一笔奖金,原来是医院根据集采药品使用考核办法,对完成集采药品约定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分医务人员,发放了一笔“4+7”结余奖励。
今年8月,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确定“4+7”试点扩围(国家药品集采第一批)第一年采购周期全市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医疗机构核定并拨付了结余留用资金。通知要求,要根据考核结果分配结余留用资金,奖励资金主用于人员绩效,激励其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据悉,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批集采药品超额完成任务,获医保资金结余留用金额位列赣州市直医疗单位第一名。
随后,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立即在院务会上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分配资金办法,决定提取部分结余留用资金,对合理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进行奖励,以进一步推动集采药品的使用,让老百姓用上更多的降价药品,减轻就诊费用负担。目前,该笔奖励资金已发放完毕。
“集采省下的医保结余资金奖补给医院,是医保改革带来的红利。医院根据内部考核分配奖励给医务人员,有利于医务人员树立正确导向,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促进医疗卫生行业健康发展。”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陈怡文提到,医院集采药品使用考核办法要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鼓励医生优先使用中选品种,降低医院运行成本,让患者得到更多实惠,也让医务人员的“阳光收入”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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