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陈懿涵报道:12月16日,记者从赣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赣州市围绕推动实现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一体化改革目标,在全国率先探索同步推进医疗保障市级统筹和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有效提升了全市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服务质量。
推动管理上收。将18个县(市、区)及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调整为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的分中心。将政策制定等管理职能统一上收市级,扭转各县(市、区)报销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人财物统一上划,全面摸清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医保基金、固定资产等底数,同步冻结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经费资产,平稳上划人员及相关经费资产至市级管理。
推动服务下沉。加大跨县(市、区)、跨层级动态调整和统筹调剂力度,推动编制资源下沉到县乡两级经办服务一线强化县级医保事业机构和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经办服务职能配置和人员力量,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一体化经办格局。将医保审批服务事项下放至县、乡、村一线办理,将病种认定、药品备案、异地转诊等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近办”事项比例达90%以上。构建“前台受理、后台经办,统一受理、属地经办、全市通办”的全市一体化经办格局,打通垂管体制下的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推动执法集中。以强化医保基金执法为核心,推动监管、监测、稽核多业务模块融合,构建集监管执法稽核于一体的医保基金监管架构。健全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制定全市统一的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规范,探索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等机制,重点对基金运行过程、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服务价格和参保人员待遇享受等情况实行全流程监管执法,实现了“一支队伍执法、一把尺子处罚”的改革目标。
下一步,赣州市将依托市以下垂直管理改革的基础继续推进政策制定、经办服务改革,持续夯实改革的基础,筑牢“改革之基既是基础改革”理念,推动制度建设从人民群众中来,经办服务往人民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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