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经开区三江乡一村民捡到
一只长相奇怪的“大鸟”
当即拨打110电话求助
经民警联系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确认
该动物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仓鸮
一个电话
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这位村民点赞
2月25日上午,三江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报警求助称:其在三江乡新江村,捡到一只长相奇怪的“大鸟”,目前放在其家中,希望民警到场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了解,该村民在其家附近的树林里发现了这只“大鸟”,当时已经无飞行能力。民警迅速联系林业部门,经确定:该野生动物为猴面鹰,是猫头鹰的一种,学名仓鸮(xiāo),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该野生猴面鹰已被送到赣州市长龙动物园进行救治。
知识链接
仓鸮:别名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体长33-39厘米,翼展85-93厘米,体重470-570克。头大而圆,面盘明显,呈心脏形,白色,四周皱领橙黄色,上体为斑驳的灰色及橙黄色,并具精细的黑色和白色斑点。下体白色,稍沾淡黄色,具暗褐色斑点。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大群众朋友
如在日常生活中
遇到各类野生动物
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部门
或当地警方进行处置
在避免触犯法律的同时
也挽救了一条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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