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谢京报道:6月21日,记者从赣州市新闻办公室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赣州发布了《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若干政策措施》,全方面、立体式促进消费升级,扎实推进建设赣州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
《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将从打造高品质商圈、提升城市消费场景、大力发展县域商业、促进品牌消费提质、不断丰富餐饮菜系、推进会展消费扩容、深化促进消费活动、培育壮大商贸主体、促进数字商贸提速、推动商贸物流提效等“十大方面”对赣州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行部署。
到2024年,赣州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确保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2500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0%以上、突破2650亿元,提前一年完成全市“十四五”规划目标;网络零售额超8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餐饮业营业额超35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2200家,年均新增300家以上。
同步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从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发展“首店经济”、推动赣南客家菜品牌建设、构建多元化餐饮菜系、扶持“老字号”企业发展、支持优化升级商品市场、支持商圈建设和夜间经济发展、支持跨境电商创新业态建设、推进农村物流发展、支持会展消费、鼓励汽车消费、扩大商贸消费等十二大方面支持赣州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2022年市级层面统筹发放6500万元电子消费券,支持商贸、文旅、大宗商品消费,统筹安排2023年、2024年消费券发放规模。同时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的运营企业,在此前受益财政奖励(按赣市府办字〔2021〕33号执行)的基础上,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个知名品牌奖励50万元,对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知名品牌奖励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新获评“中华老字号”“江西老字号”“赣州老字号”且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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